典当行不得经营什么业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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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: 2025-06-17
典当行作为特殊的金融机构,其经营范围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限制,不得从事与典当无关的业务。
典当行不得经营什么业务?
根据《典当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典当行不得经营以下业务:不得从事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的活动,这属于银行业务范畴,典当行不具备相关资质。不得发放信用贷款,典当行的贷款业务必须基于实物抵押或质押,不能仅凭信用评估放款。典当行不得参与非法集资、洗钱等违法活动,也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金融产品或服务。
典当行还不得从事与典当无关的商业活动,例如商品销售、房地产中介等。其核心业务应围绕典当、赎当、绝当物品处理等展开,不得超出经营范围。同时,典当行不得经营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,如文物、枪支弹药、毒品等,这些物品的典当行为属于违法。
典当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高利贷活动,其利率和费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上限,不得通过变相手段收取高额利息。典当行也不得为非法活动提供资金支持,例如赌博、走私等,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典当行的业务范围受到严格限制,必须依法合规经营,不得从事与典当无关或违法的业务。这不仅是对典当行自身的要求,也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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