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置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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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: 2025-10-28
留置在法律实践中存在两种主要形式:民事留置与行政留置,二者在性质、依据和后果上存在本质区别。
留置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
民事留置源于民法典,是债权人扣留债务人动产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法定权利。当修理厂扣留未付修理费的车辆,或仓储企业暂扣拖欠仓储费的货物时,行使的正是这种私法上的担保物权。其核心特征在于债权人合法占有标的物,且债权与留置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。
行政留置则属于公权力范畴,主要见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监察法。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的继续盘问措施,或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被调查人实施的留置调查,均体现国家强制力。这种留置直接限制人身自由,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征。
两种留置虽都涉及对人或物的控制,但民事留置保障的是平等主体间的私权,行政留置则服务于公共管理目的。民事留置权可经当事人约定排除,行政留置作为法定职权不可协商。在权利救济方面,民事留置争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,而行政留置则适用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公法救济途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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