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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

文章来源 : 互联网公开数据整理或转载 发布时间 : 2025-03-30

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性质、权利义务、救济途径、劳动支配权和风险责任、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等方面。以下是区别的详细内容:

  • 合同性质不同。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,目的是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员工;劳务合同则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,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为合同标的。
  • 权利义务不同。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财产和人身关系,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,存在隶属关系;劳务合同双方只存在财产关系,法律地位平等,不存在隶属关系。
  • 救济途径不同。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,不服仲裁决定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;劳务合同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• 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。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,劳动风险由三方承担;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,劳动风险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。
  • 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。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,国家无强制性规定,支付方式多样;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,需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。
  • 主体资格和法律适用不同。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,另一方是用人单位;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公民、法人或公民与法人之间。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,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、经济法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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